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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新壽合意解約「分手費」怎支出?北市府:將由平均地權基金支付

輝達落腳北士科T17T18新壽同意放手地上權合意解約,今起協商。議員王閔生下午在議會質詢時,針對這筆「補償金」如何支出?北市地政局長王瑞雲表示,初步決定由市府平均地權基金支付,再向市議會備查。

針對「合意解約」的分手費,的市府今會先由幕僚約時間「幕僚先行協商」,跟新壽算「成本」,除新壽已繳的擔保金、權利金、地租、設計費等,也會談到「資金成本」,也就是利潤、補償金。

據指出「分手費」北市府目前不設底線,如果新壽有因T17、T18付出單據、匯款紀錄,還有估算出「資金成本」,也就是利潤補償費,北市府態度是「只要金額合理,市府應該會同意。

王閔生下午質詢指出,昨天記者會,新壽願意合意解約,要討論的包括權利金、保證金、地租,沒用到的本來就應該還新壽,甚至還提到利息、開發、設計成本,昨天副市長李四川也說大概是8億,但市府要用什麼錢支付?

王瑞雲表示,市府會用平均地權基金支付,但依規定,若今年送議會,只需要備查。王閔生追問,不用送議會審議?不用議會監督?市府秘書長李泰興表示,依特種基金管理辦法,如果是經常性支出,可以併決算辦理,但這筆金額太大,有再討論之處。

王閔生說,最終還是要有監督機制,李泰興說,地政局若要併決算前,會來議會說明報告,經過議員同意,會比較周延,會由議會同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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